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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开招聘教师!民办、公立均有,部分有编!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23 00:41)
文章正文

发布于:江苏省

原标题:徐州公开招聘教师!民办、公立均有,部分有编!

01/徐州市贾汪陶圣中学招聘8人

徐州市贾汪陶圣中学招聘启示 徐州市贾汪陶圣中学坐落在徐州市贾汪新工区,是我区唯一一所全日制民办初中,教学质量稳居全区第一,与江苏师大贾汪校区江苏高级工贸技师学院、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徐州七中相邻,有较浓的文化氛围,该校址位置交通便利,26路公交车直达市区。学校成立于2000年3月,办学十几年来发展迅速,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各师范院校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招聘学科如下:

应聘要求:

1、若能录用,需工作两年以上,否则不予考虑。

2、家庭住址最好是徐州市周边的省、市、县。

招聘方法:

1、先将本人材料发至Yaojiants@163.com邮箱

发材料时在主题注明学科、姓名以便录用时查找,材料内容上要有长期联系的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身高、体重、生活近照、家庭详细住址等( 简历填写完整后再投递!感谢配合!

2、通过筛选,通知试讲、面试,然后签约录用。

企业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大泉镇泉西(陶圣中学)

地理老师(贾汪)

招聘人数:1人

薪资待遇:3500-4800元

职位介绍:

地理老师1名,师范或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优先。

职位要求:

一,家庭住址不能空白原则上住贾汪

二,要有两年以上的从教经历

联系人:骆主任

生物老师(贾汪)

招聘人数:2人

薪资待遇:3500-4800元

职位介绍:

生物老师2名。师范或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优先。

职位要求:

一,简历家庭住址不能空白原则上住贾汪,

二,要有两年以上的从教经历

联系人:骆主任

英语老师(贾汪)

招聘人数:2人

薪资待遇:3500-5000元

职位介绍:英语老师2名,女性。师范或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优先。

职位要求:

一,简历家庭住址不能空白原则上住贾汪

二,要有两年以上的从教经历

联系人:骆主任

化学老师(贾汪)

招聘人数:1人

薪资待遇:3500-4800元

职位介绍:

化学老师1名,师范或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优先。

职位要求:

一,家庭住址不能空白原则上住贾汪,

二,要有两年以上的从教经历

数学老师(贾汪)

招聘人数:2人

薪资待遇:3500-4800元

职位介绍:

数学老师2名,男女各1名。师范或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优先。

职位要求:

一,简历家庭住址不能空白原则上住贾汪,

二,要有两年以上的从教经历

0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5位辅导员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有1年(12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所有招聘岗位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本次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录用人员须能够按“社会人员”身份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30日9∶00-10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30日9∶00-10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30日-10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30日9∶00-10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9月30日9∶00-10月1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写明高中之后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七)条中第几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如报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需写明已就业工作单位以证明属于“社会人员”。所有岗位应聘人员的研究成果不需填写。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提前发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

2.身份、政治面貌证明:有效身份证件,近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3.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原件;

(2)社会人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一)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者;

(三)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1.学生工作处

咨询电话:0516-83996093

2.人事处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8829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03/镇江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5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㈥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2)。

㈧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㈨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扬中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勿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0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30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31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1月1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0月28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 2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扬中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扬中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扬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323215。

㈡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扬中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等相关材料。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档案保留单位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㈠ 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由教育类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分别约占20%和80%)。笔试采取百分制,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的,成绩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3)。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㈡ 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㈢ 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扬中市教育局报扬中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高中物理教师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符合学科和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新录用教师须在扬中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扬中市教育局0511-88323813、扬中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0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聘幼儿教师3人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报名咨询电话:0527—82868213、0527—8268656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0月7日9:00—10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7日9:00—10月16日20:00;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2年10月7日9:00—10月16日20: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重点测试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考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不得参加面试);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成功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此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请以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为准。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重点考察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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