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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陈洁记者黄明娟)“你好,**先生/女士,请问你某某小区的房子是否要出售?”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都接到过此类电话,对方直呼自己姓名。当询问对方怎么获取自己电话时,对方要么迅速挂断,要么含糊其词,有的直接称有自己的渠道。那么,对方到底从哪儿得到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呢?
今年9月下旬,太湖新城片区公安侦破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倒卖的业主信息涉及吴江96个小区。前几天,经过公安网监部门的再三核查,最终梳理出该案中被买卖的业主信息高达29500条。
9月中旬,太湖新城片区公安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近期常接到房产中介电话,怀疑个人信息被泄露。9月21日,民警将正在推销群众信息的熊某当场抓获,并在其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大量吴江各小区业主信息。熊某对自己倒卖业主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熊某交代,其因投资失败,手头拮据,就找到了在做房产中介的老同学屠某,想着能合伙做点生意。屠某透露,自己手上有吴江多个小区的业主资料,可以向中介公司兜售赚点外快。两人一拍即合,便于9月11日驱车到松陵城区寻找“客户”。
因同行相忌,屠某不便亲自露面,熊某就背着装有大量业主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一家一家上门推销。为推销手头的信息,熊某还在中介公司微信群中发布出售业主资料的广告。然而,这笔买卖进展得并没有两人预料的那么顺利,熊某一连进了七八家中介公司,都没谈成。就在两人心灰意冷时,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对方自称小辉,是城区一家房产中介的员工,有意购买这些资料。双方见面后,小辉查看了熊某电脑上的资料,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1000元的打包价成交。
9月21日,尝到甜头的熊某又开始推销这些业主资料,殊不知,已有群众向警方报案。就在熊某背着笔记本电脑推销时,接到报警的民警将其当场抓获。根据熊某交代的事实,办案民警迅速将屠某及小辉捉拿归案,两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