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山西省
原标题:统考爆发!福州教师招聘岗位更新!2628人!
🔥 备考工具一键查询历年岗位/竞争比/入面分
🔥 备考工具一键查询报名人数统计
🔥 统考新增!教师招聘已出6地!全省共招2626人!
2023福建各地市教招岗位表陆续发布中!
◤点击蓝字查看详情,标黄为福州今日新增◥
2023福州教师招聘公告汇总(陆续更新中...)扫码查看全省汇总
最新资讯 | 答疑解惑 | 免费课件
点我进入,人工咨询服务
01
福州市属公告原文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6名、参聘教师118名,其中新任教师163名,中高级教师11名。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要求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其中,第46号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中,第46号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3。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3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完中、高中、职专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的岗位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特教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类别。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③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中高级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中,中高级教师岗位(38-44号岗位)不面向福州市公、民办学校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暂不能提供的,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天提交,否则取消选岗资格,材料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3。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3。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本科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30-37号岗位)和中高级教师岗位(38-44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考试比例
网络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开考情况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笔试内容。报考高级教师岗位(38-39号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30-37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网络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30-37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招聘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选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选岗要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选岗人选。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
选岗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选岗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各主管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中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91-83340647)。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七、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2023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3年。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 0591-83666070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原标题: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
02
长乐教招公告原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2023年长乐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50名、参聘教师737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一)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三)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体规定见附件1)。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长乐区在编教师。其他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岗位类型分为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我区参聘人员管理办法,参聘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二)年龄要求:博士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7月16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证书可放宽至7月16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1:00)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初定于5月22—24日,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编写的教案不记分。本公告附件1中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聘用规定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面试或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选岗方式: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长乐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8月初。
(六)编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政策待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三)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教师,以及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四)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八、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八)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3年。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03
永泰教招公告原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现将2023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经县人民政府、编制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编内教师40人,新任参聘教师98人。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不合格、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永泰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资格,应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等网站发布,后续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事项通知、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 月 25 日 8:00 至 3 月 31 日 17:3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新任教师模块)。
3.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4.开考条件: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我县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笔试
我县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附件2中永泰一中高中语文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医学以及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组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医学以及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5.加分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A)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扩大数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核需提交材料:报名表(网络打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教师资格证(含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报到证以及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上半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证书者,凭面试成绩单参加复核。
3.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含专家提问)等,学前教育、音乐、美术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为: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专业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本次招聘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依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编内教师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2.聘用人员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须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3.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参聘教师
按照《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泰县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若报考参聘教师岗位并聘用的,将按照《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取消今后参加我县面向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专项考试的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永泰县纪委监委驻永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2023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2023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04
连江教招公告原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连江县计划招聘教师150名,其中职专13名、高中38名、初中48名、小学41名、幼儿园8名、特教2名。本次招聘的是编外合同教师,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本次招聘对象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成绩公布、体检、选岗等相关事宜,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具体要求如下:
(1)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应聘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参加网上注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考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委托模块”报名,并在确认报考前提交岗位备注(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堵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改报时间。
(2)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流程,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在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改报岗位或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职专教师招聘岗位报考者仅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5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送至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天丰大厦八楼),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面试人员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教材。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有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三)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聘用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聘用规定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排名位次,依次按聘用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体检及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三)考察及公示。连江县教育局通过审档和入职查询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岗。如聘用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连江县“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校、职专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但岗位信息表中的二环学校不含福州一中贵安学校、连江一中贵安分校和贵安新天地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五)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四)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七)因工作需要,《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岗位序号为35、40、44(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的聘用人员,入职后需在连江华侨中学顶岗1年,岗位序号为48、51、54(初中化学、生物、历史)的聘用人员,入职后需在连江文笔中学顶岗1年,待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敖江分校成立后,人事关系转入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敖江分校。
(八)本次招聘连江县教育局不提供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否则,因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是编外合同教师,在聘期内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工资奖金、工会福利、奖惩、休假等方面的管理与待遇均同编内人员。“五险一金”(不含养老保险中的职业年金)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
(二)录聘后,在连江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十、政策咨询
连江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2023年连江县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05
连江选调公告原文
为合理调配县域内的教师资源,确保2023年秋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拟通过公开考试选调教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学校为一环和贵安新天地片区部分学校,选调岗位共36个,其中初中3个、小学24个、幼儿园9个。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连江县二环、三环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初中岗位面向现任初中教师选调;小学岗位面向现任小学教师选调;幼儿园岗位面向现任幼儿园教师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任职年限:须在农村学校(指连江县二环、三环学校)任教满6年(即2017年8月31日前参加农村教育教学工作),轮岗(借调)到一环学校或脱产进修的均不计入农村任教年限。
(三)年度考核:近6个学年度(指2017-2018学年以来,下同)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2022-2023年度考核等级先按学校评定等级填写。
(四)专业及岗位:具有本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应学科为准)。
(五)选调后住房问题自行解决。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采取先笔试、再选岗的办法。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进行。
五、笔试工作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
(1)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参加选调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参加网上注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请在“委托模块”报名,不要进入“新任教师招聘”模块,并在确认报考前提交岗位备注“中/小学**学科或幼儿园在职教师选调”,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2)参加选调人员要通过报名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流程,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选调人员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笔试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于3月28日之前向人事科提交《报名表》(附件1,由学校经办人汇总后上报),否则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二)笔试内容: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三)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审核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在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对参加选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改报岗位或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笔试结束后,将对参加选调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选调成绩
选调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和教龄加分相加而成。教龄以6年为基准,每多一年加0.5分,封顶6分。选调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选岗。
八、选岗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按学段、学科分组,分别按照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调成绩同分的选岗顺序: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教龄长者优先;教龄再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选岗时可以弃选。根据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选岗,直至岗位选择完毕。
九、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县教育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组、资审组、监督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邀请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全程监督。
(四)选调成绩及拟参加选岗人员名单在连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岗资格。弄虚作假的在职教师职称降低岗位等级3年,3年内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及职称晋级。对提供虚假证明或违规操作的学校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一)选调到新单位后的职称聘任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选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三)选调工作咨询电话:26230015。
附
连江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 2023年连江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 2023年连江县一环和贵安新天地片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关于2023年连江县一环和贵安新天地片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06
罗源教招公告原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闽教规〔2022〕3号及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现将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通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满18周岁;
6.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聘用制编外教师;
9.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报名,必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参聘教师的待遇及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教师实际情况执行。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3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中职学校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网络报名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报名收费标准: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资格初审
罗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通告。
四、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3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 应聘人员均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有关事项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原始成绩计算方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
2.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10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3.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笔试原始成绩为150分,则先换算成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二)面试
1.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 面试前将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机构、面试评委组成以及监督纪律要求等。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 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者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教师岗位报考者面试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与现场操作,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幼儿园面试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画,面试教材为幼儿园领域活动教材。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同一岗位多个面试组评分办法。由于各组考官评分标准可能不一致,容易造成不同面试组成绩出现普遍较高或较低等整体性差异。为了避免因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误差,我局拟在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超过30人,且分组大于2组时,采用“修正系数法”保证公平,具体做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现场宣布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均将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为综合成绩,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教师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满分100分)的40%,面试(含片断教学与现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中片断教学成绩占40%,现场操作成绩占60%)折算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 县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定岗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罗源县教育局按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聘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本年度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或补充招聘。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1. 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2.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3. 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通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通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37730。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通告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通告
今晚18-19点!公告说明会
解读:福州市属/长乐/罗源/连江/永泰新招考变化
扫码报名,免费听课!
1
福建各地教师招聘汇总
扫码查看以上全省公告汇总!
2
备考交流群
最新资讯 | 答疑解惑 | 免费资料
3
备考课件
( ↙ 金选500题↘) ( ↙ 历年入面分 ↘ )
▼ 扫码查看详情 ▼
4
辅导课程&图书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