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奎文公安分局对2020年受理的
群众求助、咨询类问题进行梳理
发现关于户籍业务办理的问题
主要集中在申领居住证
异地办理身份证、购房落户等五方面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
实现“一次办好”
现将最关注的户籍办理指南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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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如何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1、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房东需提前将出租房屋信息上报派出所)。
2、已购房的流动人口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用人单位需提前将外来雇工人员信息及集体宿舍信息上报派出所)。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奎文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 规定申领居住证。
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直接受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如一标三实、流动人口居住管理系统等)、政府间部门信息共享平台能够查询到申办人在当地居住、就业、就学等相关登记备案信息的,派出所可凭申办人指纹核验成功信息或个人身份证明直接受理。
(二)通过材料核查受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和政府间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询到申办人登记信息的,需核查申办人在当地居住、就业、就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个人身份证明:指通过指纹信息核验或提交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失效或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之一。
2、居住、就业、就学的相关证明: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学籍证明、学生证、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工商执照、旅馆、医院、学校、救助机构等单位开具的证明或有关凭证。
办理人可向居住、就业、就学地所属派出所提出申请。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购房落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随迁人员亲属关系凭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成人更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申办流程有哪些?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需要变更姓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户籍业务可否通过网上系统远程申办?
可以通过添加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微警务”、“潍坊公安”进行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到派出所“一次办结”。
如果您有其他任何户籍业务需要咨询,请致电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或相关派出所户籍窗口。
注:南苑派出所户籍业务已整体迁移到廿里堡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