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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租住房内煤气泄露导致火灾,谁来担责?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01 21:44)
文章正文

家中的水电燃气安全需要时刻记在心上,万万不可大意。如果当事人租住的房屋因煤气泄露发生爆炸而引起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相应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

石某下班回到租住房屋后发现家中燃气停气,换卡购气之后,其将燃气卡插入燃气表,随即听到燃气表运转声并闻到异味。于是石某打电话向燃气公司询问原因,燃气公司答复称此情况为燃气表在上气,应当开窗进行通风并检查燃气表电池是否需要更换。随后,石某购买电池并完成安装,但是在打开燃气灶时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最终导致石某中度烧伤。事后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火灾发生的原因系厨房燃气软管破损导致燃气泄露。石某提起诉讼,请求房东李某和燃气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涉案房屋的房主,其对涉案房屋中的设备设施负有维修及维护义务。李某对于厨房燃气软管破损未能及时更换,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于破损的燃气软管系石某此前购得后更换,石某对于事故发生亦负有过错。此外,石某在插卡充气后已经闻到明显异味,在此种情况下,其应当知道在煤气泄露时不能使用明火,故石某对于在煤气已经泄露后仍然用燃气灶打火负有重大过错,其自身应当承担60%责任。因燃气使用、设备设施保护和维修等事项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燃气公司在接到石某的电话后未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查看,其对事故的发生亦负有10%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租赁房屋的责任主体一般包括房主、承租人、燃气公司。房主负有维护和维修房屋设备设施的责任,燃气公司负有定期检修和及时派遣人员查看的责任,承租人负有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此外,在一些火灾事故案件中,燃气管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时,燃气管的生产厂商也是事故的责任主体。

本案中,石某在明显闻到异味的情况下仍然打开煤气灶导致爆炸,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燃气泄露时不得使用明火,这是理性自然人应当知晓的安全常识。石某违反基本安全常识,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房主李某应对其未尽到维护、维修设备设施承担一定责任。燃气公司也应对未定期进行检修、未尽到及时勘察义务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法官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对老化水管、电路、燃气管道进行检修,对于破损管道进行及时更换。外出旅行时做到断水、断电和断燃气,最大限度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安全责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杜绝侥幸和不负责任的心理,相关部门应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对于事故责任方严肃追责。

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多一人知道就少一次事故。社区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学校也可以将安全知识融入课堂,让学生从小树立安全意识。

原标题:《【法官说法】租住房内煤气泄露导致火灾,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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