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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省 通 办 !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30 06:10)
文章正文

在全省任一户籍窗口

即可“一窗式”办理

全省范围内24项高频户籍事项

不用再来回奔波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充分开展试点的基础上

江苏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

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

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

什么是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

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是指江苏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一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纳入通办范围的所有高频户籍事项。业务受理窗口依托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户籍地窗口协作,实现高频户籍事项“就近就便申请、就地及时办理、系统流转数据、群众办事方便”的目标。

有哪些高频户籍事项可以“全省通办”?

纳入第一批“全省通办”户籍事项范围的共包括24项业务,分为“即审即办”“流转办理”两类。

“即审即办”类

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直接办结。具体包含以下10项业务:

1.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

2.户口迁移证换发、补发;

3.宗教信仰变更;

4.身高变更;

5.血型变更;

6.文化程度变更;

7.婚姻状况变更;

8.兵役状况变更;

9.服务处所变更;

10.职业变更。

“流转办理”类

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的,将有关信息通过公安内网系统流转,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包含以下14项业务:

1.在国内出生6周岁以下持出生医学证明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

2.凭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的户口注销;

3.符合规定的军人户口注销;

4.公民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户口注销;

5.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户口注销;

6.市内城镇地区,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7.市内城镇地区,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

8.市内城镇地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

9.未满6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

10.出生地更正;

11.籍贯更正;

12.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13.注销户口证明出具;

14.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需要说明的是

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实施过程中,遇有群众身份无法核实、提供材料存疑、申办事项超范围等情形的,公安户籍窗口告知引导当事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办理。

首批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材料清单

注:以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户籍档案等查明的,公民无需提交。未尽事宜,按照公安部、省厅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全 省 通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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