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6日讯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省公安厅要求市以上公安机关普遍设立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社会咨询、投诉电话,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全省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社会咨询、投诉电话分别为,省公安厅:0531-85123331(户口),0531-85123336(身份证);济南市公安局:0531-87936626、85080919(户口),0531-85080967(身份证);青岛市公安局:0532-66573513(户口),0532-66573519(身份证);淄博市公安局:0533-2189270;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6285(户口),0632-3656288(身份证);东营市公安局:0546-8338665;烟台市公安局:0535-6297085;潍坊市公安局:0536-8783202;济宁市公安局:0537-2960160;泰安市公安局:0538-8275214、8275252;威海市公安局:0631-5192330;日照市公安局:0633-3667159、3667158;莱芜市公安局:0634-6287068、6287139;临沂市公安局:0539-8102180;德州市公安局:0534-2639965;聊城市公安局:0635-8682035;滨州市公安局:0543-3301113(户口),0543-3301057(身份证);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210。
对于受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电话,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登记造册、梳理分析,依法作出妥善处置。对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咨询、投诉,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需调查了解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涉及不同城市的,要按照首接责任制的原则,由市级户政部门联系协调,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