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沂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沂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9——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沂水县春水社区6号楼1单元302室、112室房产。
302室建筑面积126.9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5.8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1.1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为安置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 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112室建筑面积23.86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4.61平方米。规划用途仓储,房屋性质为安置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 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起拍价:20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参加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款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视作为通知送达。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余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沂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账号:6232636000105976232)。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电话:19853986181(庄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353999991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沂水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