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时段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认租申请。
2、受理(即时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申请。
特别提醒: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子女、户籍、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租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3、审核(即时审核) 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即时自动审核。
4、审批(即时审批) 系统即时自动审批。
5、办结(即时办结)
申请人网上完成认租,此事项即时办结。
6、送达 完成认租后,申请人可打印认租回执,即为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时段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即时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申请。
特别提醒: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子女、户籍、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租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3、审核(即时审核) 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即时自动审核。
4、审批(即时审批) 系统即时自动审批。
5、办结(即时办结)
申请人网上完成认租,此事项即时办结。
6、送达 完成认租后,申请人可打印认租回执,即为送达。
1
受理
无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在项目认租期间,网上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2
审查
无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在项目认租期间,网上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审批。
3
决定
无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在项目认租期间,网上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