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外就诊先转诊 外出务工要备案
按照省市文件异地就医转诊要求,现将异地转诊及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风县人民医院、扶风县中医医院、扶风县妇幼保健院为参合患者转往异地就医的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转诊医疗单位。
(二)符合异地转诊的参合患者,须持本人合疗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在扶风县人民医院、扶风县中医医院、扶风县妇幼保健院办理《陕西省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注意:转诊单需在医院办理网上转诊手续,不同于以往纸质版转诊单。
(三)符合异地安置(长期在异地居住、在外务工等)的就医参合人员,须持本人合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异地居住、务工证明,在扶风县合疗办填写《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如需变更、终止的,原则上登记半年后方可向扶风县合疗办申请办理。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须选择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
(四)参合人员因危重、急症、急性重大传染病、5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无需办理转诊单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白血病、恶性肿瘤、精神病、术后复诊(限1月内) 到异地协议医院就诊,患者只需开具首次住院转诊单,后续就诊持首次转诊单复印件,直接到异地协议医院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五)符合异地安置或异地转诊的未能办理网上备案和转诊的参合患者在异地协议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别上下调30个百分点,在异地非协议医院不予报销。
异地备案咨询电话:521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