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察科职责:负责制定实施廉政建设计划;负责执行监察,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的行为,受理干部、职工的申诉,组织落实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完成市监察处、区纪委、区监察局及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