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姓名变更(未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办理条件:
《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九十八条 公民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未变更过姓名);
3、出生医学证明;
4、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变更过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5、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到场协商一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资料补正时间)
2、事项名称
公民姓名变更(已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办理条件:
《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九十八条 公民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未变更过姓名);
3、居民身份证;
4、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5、征信报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资料补正时间)
3、事项名称
变更更正民族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办理条件:
《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一百零九条 公民民族成分经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公民民族成份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纠错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若需进行民族变更,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族事务部门申请,公安机关将按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逐级上报审批办理。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
3、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4、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6、居民身份证;
7、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如果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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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户政业务办事指南(三)| 主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