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新小学西校2022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发布
2022-08-09 17:44
发布于:山东省
枣庄市立新小学为枣庄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学校秉承“明德尚行”校训,坚持“再立再新”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并实践“新雅教育”,形成了“一二三六”新雅教育体系。学校专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先后培养出国家优秀教师2名,省特级教师5名,齐鲁名师3名,省级教学能手4名,省级优秀教师3名,省级优秀班主任1名,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枣庄市最美教师3名,14名教师被市教科院聘为兼职教研员,形成了名师引领,新秀竞艳,潜心育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近年来,数百名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学生竞赛中获奖,2名同学荣获宋庆龄奖学金,数十名同学先后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员。学校先后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家长学校示范学校”“全国红旗大队”“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枣庄市首批基层党建示范点”“枣庄市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等30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中教体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东至西昌路;南至长江路;西至衡山路;北至光明大道。
二、招生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13日(星期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填报的内容为准。报名学校选“枣庄市立新小学西校”。
2.网上审核。8月12日起,网上平台自动将填报的内容(户籍、房产等)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经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可继续在网上补充完善报名材料,再次提交审核。
3.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家长尽可能在网上完成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1)现场服务时间:8月1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00
(2)现场服务地点:立新小学西校南教学楼一楼
(3)现场报名需准备相关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应无迁移记录。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近三个月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儿童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且一起实际居住的,监护人要提供报名时间近两周开具的无房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
(4)现场咨询报名时,家长需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配合“三码”查验管理(场所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进入校园。
四、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并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市中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三)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
①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四)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本简章仅供我校2022年一年级招生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广大家长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0632-3690026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月9日——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市区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说明:
1.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需要转学的,8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请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申请,审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
2.因大班额政策问题,六年级没有空余学位,不办理转学。二至五年级视学位空余情况和户籍迁入先后等,学校研究决定具体转学名额。
3.申请转学需提交证件: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应无迁移记录。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近3个月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儿童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且一起实际居住的,监护人要提供报名时间近两周开具的无房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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