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帮扶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进村入户走访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和帮扶工作
各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到村到户开展走访工作,各镇村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镇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和乡贤能人、党员群众代表、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的帮扶联系人到户开展走访工作。各帮扶联系人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常态化日常走访和帮扶,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及时了解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情况。2021年度入户走访工作要求,10月15日以前至少1次,10月底之前至少2次,年底前至少入户走访4次。
(一)帮扶单位工作职责
各帮扶单位要服从镇党委、镇政府统一安排,配合镇村做好相关帮扶工作。要与所帮扶村“两委”及时沟通衔接,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到村开展“六查”(即查主导产业发展、查饮水安全巩固、查健康帮扶保障、查驻村帮扶工作、查搬迁后扶推进、查风险隐患排除),全面了解帮扶村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落实年度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村户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帮扶联系人工作职责
1.各帮扶联系人要配合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各途径反馈帮扶对象有关问题协助整改到位,履行职责到位,服从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安排和业务指导。
2.帮扶联系人首次入户走访须了解清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包含家庭人口、本户类型、家庭结构、人口结构、生活状况、产业就业、收入支出、困难问题等情况),做到“一口清”。后期,每月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所帮扶户进行“六问”(即问收入支出、问产业就业、问住房安全、问饮水安全、问教育保障、问医疗保障),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动态变化情况。
3.帮扶联系人每月须将了解到的帮扶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汇报,排查帮扶户有无返贫致贫风险点。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综合研判后,及时向帮扶联系人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的家庭,帮扶联系人要因户因人施策,采取产业帮、就业促、扶志激等方式,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或不致贫。
4.帮扶联系人要做好与帮扶对象感情联络,及时宣传惠民政策和县镇村有关工作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众支持参与到本村乡村振兴各项建设中,不断提高群众帮扶满意度。
二、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各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在日常走访帮扶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各帮扶单位要及时帮助本单位帮扶联系人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帮扶联系人办实事给予大力支持;帮扶联系人要加强与村“两委”、驻村干部的沟通交流,严格执行现行政策标准,尤其要把办实事同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切实做到帮扶不帮懒、帮办不包办。
三、不断加强对走访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帮扶单位要充分认识帮扶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帮扶联系人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深入到包抓村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日常走访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将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到村到户开展走访帮扶情况纳入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