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县医保局为您做出以下答复:
参保人在异地非直接结算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出院6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送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住院报销所需资料有住院结算发票、住院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门诊费用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前5日内,产生的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的门诊检查检验费用纳入住院支付。
已电话回复咨询人,做好了解释工作,咨询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