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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 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陇县2023年决算汇报报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24 23:22)
文章正文

关于我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在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陇县财政局局长  陈启哲

(2024年6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委“12345”战略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全力落实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经济持续恢复,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3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为17892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9207万元实际完成192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328万元,增长1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692万元,较上年增加2088万元,增长18%;非税收入完成5515万元,较上年增加240万元,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1%,较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1969万元、上年结余1080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000万元、调入资金22896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29187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0077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可用财力和支出项目增加的实际情况,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55967万元。2023年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9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4679万元,增长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967万元,加上各类上解支出27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97万元,调出资金251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7249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91876万元,总支出为     2724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38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50万元,支出12223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5495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30729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49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813万元,下降43.3 %,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307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4702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较上年增加7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54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66 万元,上年结余464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1000万元,调入资金251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3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0729万元、调出资金20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649 万元,实现收支平衡。(附表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我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对县城公共区域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进行了盘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0427万元,相应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0348万元。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42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4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2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8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0458.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48万元,累计结余110.2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附表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6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400 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03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95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560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1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445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县政府法定债务限额23.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2亿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1.88亿元,较2022年同期20.15亿元,增加1.73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2.89亿元,偿还2023年到期债券1.16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3年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改革情况

(一)突出加力提效,推动全县经济回升向好。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进一步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协调,加强对重点行业税费动态分析,严格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挖掘税费收入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税收收入完成13692万元,占比71%,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力推进预算执行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盘活、优化调整力度,有保有压,精准做好对全县重点领域工作的资金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亿元,同比增长1.9%。三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掌握中省政策、资金投向,找准政策结合点谋划储备项目,以项目建设成效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中省资金21亿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成功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1亿元,支持公立医院、产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2亿元,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盘活县城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融资1.5亿元,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步伐。五是精准纾困市场主体。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信贷担保、农业保险补助等方式,新增各类涉农贷款约9272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发放贷款414万元,实现了“政采贷”业务零突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1宗,采购资金1.58亿元;持续推动国有资产运营(集团)采用市场化、实体化平稳运行,参与县上重大项目建设。

(二)聚焦民生福祉,民生保障持续加力。全县“三保”支出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12.1个百分点。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县教育支出5.8亿元,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全力落实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投入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241万元,为稳定全县就业保驾护航;落实退役军人保障待遇,下达补助资金2767万元,全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军人待遇应保尽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全年补助3262万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能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按照3.8%总体水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年下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亿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亿元。二是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资金4516万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00亩;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影响,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7322人次、308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4186人次、3938万元;安排资金210万元,支持防范农业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29万元,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投入资金77万元,支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帮扶工作和政策稳定连续,争取苏陕协作资金2855万元、整合各类资金1.72亿元,其中各级衔接资金1.51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122万元,加大对重点镇、脱贫村倾斜支持力度。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投入1.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城郊非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公益事业短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四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投入资金1亿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保护、污水治理,聚焦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推进以园林化建设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国土绿化等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聚焦财政安全,强化风险防控。一是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在财力增长有限、“三保”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化解政府隐性债务6200万元,完成累计化债任务的121.7%,全面完成年度和累计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按期偿还法定债务1.12亿元,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安全等级范围。二是稳妥处置其他债务,安排县级资金347万元,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完成年度清偿任务。三是建立政府举债负面清单,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坚决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四)聚焦财政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全县233个预算单位在预算批准后20日内,全面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二是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6.25 亿元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全年已支出5.66亿元,开通直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优抚救助等民生领域资金优先拨付,实现了“财尽其用、直达高效”。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流程动态监测,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2023年评价预算单位102个,项目146个,评价金额6.9亿元。五是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三保”与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特别是近几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提升和现有财力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异常困难,财政运行存在潜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加以解决。

(一)多措并举,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把握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本年度收入变化因素,坚持高质量培植财源,大力实施财政优惠政策,促进重点税源增势良好,有效促进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一是全面落实财政稳经济各项措施,全力支持县域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各种压力与挑战,在巩固烤烟等传统税源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深挖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努力形成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良性互促。三是大力支持培育新能源项目,统筹新能源企业优势,支持加快推进李家河煤矿、温水白砂矿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新发展动能,培育形成新兴产业链,培育新的重点税源企业和新的收入增长点。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和综合治税相结合,不断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机制,夯实税务部门、县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征管责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五是立足财政主责主业,紧盯中省政策导向,认真梳理中省有关政策,配合各镇、各部门做好2024年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力度,力求争取成效最大化。六是将专项债作为缓解当前财政资金保障压力的重要手段,盯紧专项债券项目,在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争取申报成功一批高质量专项债项目。七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渠道扩大公共建设领域资金投入,带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建设领域。

(二)聚力民生,贯彻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树牢过紧日子理念,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规定,把严把紧预算关口,建立过紧日子与预算统筹、资金统筹和资产统筹的协同管理机制,持续推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财力用到民生领域。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支持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完善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良种培育和种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在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继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拓宽投入渠道,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补助、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等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镇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四是支持“首位产业”建设。推进分户扩群和“散升规”“满羊满圈”,支持做大做强百亿羊乳产业链;推进关山草原5A景区创建,支持更多的乡村游项目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荐名录。五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健全灵活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聚焦支农支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六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聚集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基础教育提质攻坚 ,加快缓解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做强职业教育。七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立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合理调剂基金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八是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旅商体融合发展,加大文化文物、非遗保护等领域投入,深入开展文化下乡、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等文化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三)守住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举债、谁归还”的要求。做好隐性债务,新摸底拖欠账款化解工作,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二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切实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加强财政保障能力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强化监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财会监督等专项行动,在推动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及债务管理情况。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委员,2024年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推动财政发展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陇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服务保障。

 

附表1:2023年度陇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2023年度陇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3:2023年度陇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

2023年决算报告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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