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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温江人,抓紧时间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23 22:28)
文章正文

集中筹资期暂定12月25日24点截止

在这个时间内参保缴费的

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

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如果是集中筹资期后再参保缴费的

有90天待遇等待期(新生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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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加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和在园幼儿(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含新生儿);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含新生儿);

4.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5.在成都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持有非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本市办理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长期居住外籍人员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

2

2024年参保缴费标准是?

(点击可查看大图)

3

在哪里可以缴费?

(一)线上缴费

1.关注“成都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按钮,进入“集约平台”模块,点击“养老医保缴费”,选择任一银行线上缴费渠道在线缴费即可。

2.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选择任一银行线上缴费渠道在线缴费。

3.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缴费页面,点击“缴费”,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4.天府市民云“民生保障—社保缴费”。

5.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

6.微信“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

7.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二)线下缴费

1.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缴费服务网点。

2.学校、幼儿园代收。

3.社保费代收银行网点(缴费网点以银行提供为准)。

注意:缴费时如查询无参保登记信息,请先按照下方参保登记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渠道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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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一)线上登记

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可注册登录“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登记(该平台可通过PC端或微信小程序两种方式登记)。

(二)线下登记

1.在册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或幼儿园登记。

2.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医保服务点登记。

3.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由相应资助部门进行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1.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应提供:身份证件。

2.非本市户籍成年居民应提供:身份证件、本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非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应提供:父母任意一方的本市户口本/本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保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4.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外籍人员应提供:本市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非本市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后

能够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一起来看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住院待遇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即可办理结算。报销标准如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门诊待遇

门诊统筹(非大学生):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公益性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学生门诊: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多数为校医院)以及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但确需服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自然年,糖尿病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自然年。

门诊特殊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生育补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28周以上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符合生育政策妊娠满12周不到28周流产的基本医疗定额报销700元。

符合生育政策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基本医疗定额报销210元。

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按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大病保险资金支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职工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待遇标准

备注:

1.居家专业护理服务由居家上门类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

2.符合规定的辅具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15%。

辅助器具品类

租赁类产品3项:电动护理床、手动轮椅车和浴厕轮椅。

销售类产品6项:坐便椅、助行器、充气防褥疮床垫、三角垫/看护垫、成人纸尿裤和护理垫。

一个租赁周期(三个月)内,同类产品仅能租赁1个;销售类产品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购买超过3种,同种产品两个自然年度内仅能购买1次。对成人纸尿裤和护理垫等易耗类产品实行月度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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